一、局部禁忌证:
1. 咬合关系不良:若咬合关系异常,不宜进行种植修复。但若能矫正咬合关系,则可进行种植修复。(对于存在严重颌部异常,如错颌、紧咬合、夜磨牙、偏侧咀嚼等不良习惯的患者,由于咬合不平衡或力量过大,可能导致种植体周围骨组织的损伤,从而引发种植失败;)
2. 牙槽骨存在病理性改变:如残根、炎症等,待病理性改变消除后,可考虑进行种植修复。对于颌骨病变患者,如骨髓炎、骨囊肿、鼻窦炎等患者;
3. 接受过放射治疗的颌骨;
4. 进展性牙周炎、口腔感染;
5. 张口受限的患者;
6. 心理障碍、精神紧张,无法与医师合作者;以及严重酗酒、吸烟者。
二、全身禁忌证:存在全身性疾病及免疫功能障碍的患者,如心脏病、血液病、糖尿病、肾病、骨代谢性疾病、精神及神经疾患等,以及无法与医生合作的患者和孕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