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遵循医嘱,补牙后不宜立即用新补的牙齿咀嚼食物或硬质物品。通常建议在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患侧咀嚼,这样做有助于避免牙齿折断和补料脱落。
2. 补牙后若感到轻微疼痛,可先自行观察。部分轻微的不适和疼痛可能会自行缓解。但如果疼痛不仅没有减轻,反而加剧,或者出现咬合痛、跳痛、冷热刺激痛、夜间自发疼痛等症状,应立即就医复诊,以便查明原因并得到治疗。
3. 对于龋坏严重、大面积缺损的牙齿,修复后由于牙体本身的抗力较弱,咀嚼时容易发生牙折。因此,这类牙齿在补牙后应遵医嘱及时进行壳冠保护,以预防牙折的发生。
4. 按照医师指定的复诊时间,准时进行复诊。